2015年12月29日上午,区纪委组织各乡镇办纪工委干部和村(社区)“三委”负责人近百人在区法院大法庭旁听灰河乡灰河村党支部书记何长生、村民委员会主任陈志发共同贪污一案的审理。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区纪委监察局根据信访举报,通过深入调查、走访、谈话,掌握了何、陈二人在协助灰河乡人民政府进行美好乡村建设、发放农村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和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过程中,共同骗取、贪污国家资金57613.2元等违纪违法事实,并将二人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通过控辩双方对犯罪事实、犯罪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引用和辩论,使旁听者对法律的有关规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把庭审变成了以案释法过程。这种鲜活的庭审警示教育使旁听人员意识到职务犯罪就在身边,必须要时刻保持警醒,切实履行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拒绝各种腐蚀诱惑,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远离职务犯罪。(区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