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传染病报告质量,了解掌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现就开展2019年上半年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督查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一)县区自查
1.铜官区、郊区医疗机构和市直医疗机构自查工作由市疾控中心承担,督查对象包括市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市二院、市四院、市中医医院、石城医院、市俪人医院、市仁和医院、西湖镇卫生院、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鹞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郊区周潭镇中心卫生院、郊区华康医院和郊区悦康医院14家医疗机构。
2.枞阳县、义安区自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卫健委组织实施。
(二)市级复核
县区自查后,市卫健委将组织对县区自查结果进行复核。
二、调查内容
(一)传染病网络报告
病例抽查覆盖4个季度,每个季度抽查一个月,分别是3月、5月、8月和10月。对4个月份的门诊、住院部的诊疗登记病例进行调查,所查的病种应覆盖本地区主要流行的传染病,原则上应包括被查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病种总数的70%及以上,如调查所有诊疗记录后仍未能满足病种覆盖要求的,则可从相邻月份中进行补充,直到达到相应要求。
(二)腹泻病门诊督查工作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以霍乱、手足口病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铜疾控传〔2019〕1号)要求,针对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设置、病例就诊以及标本培养等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在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调查工作中,调查内容和方法要严格按照《铜陵市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规定执行。
(二)县(区)卫健委要分别于7月30日、11月30日前完成本辖区半年度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相关调查表格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汇总各县区数据形成全市数据,并撰写市级调查报告按照规定渠道上报。
(三)7月下旬完成自查工作,8月上旬完成市级复核工作。各单位具体调查日期另行通知。
附件:2019年上半年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安排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
2019年上半年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安排
调查时间 | 调查对象 | |
7月下旬 | 市直 医疗 机构 | 市二院、市四院 |
市人民医院、铜陵仁和医院 | ||
市立医院、市立医院石城医院 | ||
市中医院 | ||
郊区 | 郊区悦康医院 | |
郊区华康医院、周潭镇中心卫生院 | ||
铜官区 | 鹞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西湖镇卫生院、铜陵俪人医院 | ||
8月上旬 | 枞阳县 | 现场抽取 |
义安区 | 现场抽取 |
调查时间
调查对象
7月下旬
市直
医疗
机构
市二院、市四院
市人民医院、铜陵仁和医院
市立医院、市立医院石城医院
市中医院
郊区
郊区悦康医院
郊区华康医院、周潭镇中心卫生院
铜官区
鹞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湖镇卫生院、铜陵俪人医院
8月上旬
枞阳县
现场抽取
义安区
现场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