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登录铜陵郊区五务公开平台!
欢迎来到[退出]铜陵郊区五务公开平台!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列表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8月13日 10:12     浏览量:6282

县(区)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传染病报告质量,了解掌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现就开展2019年上半年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督查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一)县区自查 

  1.铜官区郊区医疗机构和市直医疗机构自查工作由市疾控中心承担,督查对象包括市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市二院、市四院、市中医医院、石城医院、市俪人医院、市仁和医院、西湖镇卫生院、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鹞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郊区周潭镇中心卫生院、郊区华康医院和郊区悦康医院14家医疗机构。 

  2.枞阳县、义安区自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卫健委组织实施。 

  市级复核 

  县区自查后,市卫健委将组织对县区自查结果进行复核。 

  二、调查内容 

  (一)传染病网络报告 

  病例抽查覆盖4个季度,每个季度抽查一个月,分别是3月、5月、8月和10月。对4个月份的门诊、住院部的诊疗登记病例进行调查,所查的病种应覆盖本地区主要流行的传染病,原则上应包括被查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病种总数的70%及以上,如调查所有诊疗记录后仍未能满足病种覆盖要求的,则可从相邻月份中进行补充,直到达到相应要求。 

  (二)腹泻病门诊督查工作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以霍乱、手足口病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铜疾控传〔2019〕1号要求,针对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设置、病例就诊以及标本培养等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在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调查工作中,调查内容和方法要严格按照《铜陵市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规定执行。 

  (二)县(区)卫健委要分别7月30日11月30日前完成本辖区半年度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相关调查表格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汇总各县区数据形成全市数据,并撰写市级调查报告按照规定渠道上报。 

  (三)7月下旬完成自查工作,8月上旬完成市级复核工作。各单位具体调查日期另行通知。 

  附件:2019年上半年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安排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15日   

   

  2019年上半年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安排     















































调查时间 



调查对象 



7月下旬 



市直 


医疗 


机构 



市二院市四院 



市人民医院铜陵仁和医院 



市立医院市立医院石城医院 



市中医院 



郊区 



郊区悦康医院 



郊区华康医院周潭镇中心卫生院 



铜官区 



鹞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湖镇卫生院铜陵俪人医院 



8月上旬 



枞阳县 



现场抽取 



义安区 



现场抽取 



调查时间 

调查对象 

7月下旬 

市直 

医疗 

机构 

市二院市四院 

市人民医院铜陵仁和医院 

市立医院市立医院石城医院 

市中医院 

郊区 

郊区悦康医院 

郊区华康医院周潭镇中心卫生院 

铜官区 

鹞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湖镇卫生院铜陵俪人医院 

8月上旬 

枞阳县 

现场抽取 

义安区 

现场抽取 

 

    

主办单位:中共铜陵市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版权所有支持:铜陵市极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ICP:皖ICP备10007282号-3

浏览量: 13336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