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卫基层发〔2019〕82号)要求,研究制定了《铜陵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26日
铜陵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活动方案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卫基层发〔2019〕82号)要求,为持续提升我市基层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推进分级诊疗和健康铜陵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目标和范围
(一)活动目标
1、力争三年内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同时引领带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档升级,稳步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
2、2019年,已经创建成二级综合和一级甲等医院的中心卫生院分别达到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和“基本标准”,已经创建成社区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
3、力争2020年10%、2021年15%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
(二)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见附件1、2),认真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参照执行。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功能任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三)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二是优化服务方式。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四)做实做细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分工协作,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果的监测和管理,推动防治结合,提高健康管理效果。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完成并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五)规范医疗业务管理。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院内感染控制,严格执行消毒灭菌操作规范,按要求处理医疗废物;严格遵守抗菌药物、激素的使用原则及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指征。合理选用给药途径,严控抗菌药物、激素、静脉用药的使用比例,保证用药与诊断相符,促进合理用药。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妥善化解医疗责任风险。
(六)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等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提升服务质量纳入机构考核重点内容。
四、2019年活动安排
(一)机构自评:2019年4月-2019年9月。参加活动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照标准(附件1、2)开展自评自查。已经通过二级综合医院审批或通过创建标准评审的中心卫生院,对照附件1中“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党建管理”、“行风建设”等指标,按照“推荐标准”的要求,进行补充自评。已经登记为一级医院的乡镇卫生院和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附件1、2中部分指标,按照“基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补充自评。
自评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县区卫生健康委申请审核。
(二)县级复核:2019年10月上旬。县区卫生健康委在接到机构自评材料和相关数据、资料后,组织对申请机构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按照要求,上报市级进行复核。2019年上半年,县区卫生健康委必须组织所有通过二级综合医院审批或通过创建标准评审的中心卫生院全面完成自评和县级初审。
(三)市级复核:2019年10月中旬。经市级复核达到基本或推荐标准后,向省级提出复核申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年度目标与责任,研究落实各项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季度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阶段目标,研判工作进展。不定期督促和检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标提升工作,对措施落实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及时汇总分析本辖区工作进展(综合文字材料和附表4),并于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科。
(二)注重解决问题。各县区要加大对创建阶段机构的支持力度,健全岗位统筹管理机制,灵活设置招聘条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在世行项目上给予重点支持。要注重破解影响能力提升的体制机制上的障碍或弊端,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和高效运行。市卫生健康委将结合当前大力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有力时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大调查。
(三)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区、各基层医疗卫生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厘清各阶段工作重点,压实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是自评的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指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进度,落实奖惩,确保活动效果。
(四)确保活动质量。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核查,不盲目追求数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卫生计生委将组建专家指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活动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现场督查指导,适时开展复核认定。对活动开展缓慢或流于形式的县区及单位将予以通报问责。参加活动的基层机构要建立活动台账,留存文档和影像资料。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和基层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和工作举措。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遴选一批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宣传。
附件:1、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
3、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审核申请表
4、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进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