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郊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省扶贫办等六厅委《关于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大排查的通知》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工作整改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制定了《健康脱贫工作整改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健康脱贫工作整改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2019年5月28日
附件:
健康脱贫工作整改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找准健康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面落实整改,打赢2019年健康脱贫翻身仗,根据省扶贫办等六厅委《关于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大排查的通知》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工作整改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严格对照政策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坚持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坚持久久为功、转变作风,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全面排查问题短板,做到目标再明确、措施再强化、责任再落实、成效再提升,全面提升健康脱贫工作水平。
二、整改内容
(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排查“应签尽签”政策口径落实情况:摸清家庭医生签约底数,是否仍存在“应签未签、代签、被签及虚假签约和履约”问题。排查履约服务规范落实情况:家庭医生是否按签约协议内容和相关规范提供履约服务,履约频次、项目、记录是否规范,签约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录入、维护情况等。
(二)健康脱贫政策宣传。排查基层卫生机构室内外健康脱贫政策宣传品、宣传栏设置情况,有无“195”政策宣传资料没有清理,贫困户家中是否张贴或存放健康脱贫政策宣传画、宣传单,乡镇卫生院人员、村医、贫困户对健康脱贫政策掌握情况。
(三)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落实。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卡办理底数,有无应办未办或办理不及时情况;排查今年以来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双向转诊落实情况;排查贫困户“351”、“180”政策落实等情况。
(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排查每个乡镇是否有1所政府办的卫生院,且能力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要求(附件3);排查每个行政村是否有1个卫生室,且服务能力达到《村卫生室管理办法》(2014年)要求(附件4)。排查每个乡镇卫生院是否有合格的医师,每个村卫生室是否有合格乡村医生;排查村卫生室是否存在脏、乱、差,村医工作期间不按要求着装,村医对本村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底数不清等问题。
三、整改步骤
整个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5月22日-25日 培训动员阶段。各县区结合实际,细化分解整改内容和任务,组织各级抽调精干人员参加排查工作,围绕整改内容对排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排查质量。
5月26日-6月10日 排查整改阶段。排查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大排查,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6月11-30日 复核验收阶段。市、县区对整改情况进行“四不两直”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收集基层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需上级协调解决的突出问题,市、县区会商提出解决方案。
7月1日-12月底 常态治理阶段。市、县区坚持常态化暗访督导,防范已解决的问题反弹,巩固整改行动成果。对专项提升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区整改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6月25日前报市卫健委,联系电话:2823602,邮箱:1612467793@qq.com。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全面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短板,分析原因,拿出对策,解决问题。同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加快排查整改进度,确保在6月10前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健康脱贫工作突出问题大排查工作,6月底前整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强化执纪问责。排查工作实行谁包保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在市、县区以上暗访督导时发现排查过程中未发现问题、问题整改敷衍了事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格追责问责。出台《健康脱贫网格人员绩效评价办法》,调动各级网格人员积极性。
(三)落实问题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不遮掩,不隐瞒,做到现场能够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于确实无法现场解决的突出问题,按问题类型由各乡镇卫生院分别汇总上报县区卫健委,县区卫健委提出解决方案,限时整改到位。需要出台配套性衔接政策或完善有关政策推动整改的,县区卫健委及时提出建议方案,上报县区政府、市卫健委、市扶贫开发局提研解决。
(四)将整改与服务相结合。在排查整改问题的同时,做到“三个一”,一是开展一次履约服务,边排查,边服务,以服务赢得贫困户的理解与支持;二是宣传一次健康扶贫政策,制作相关宣传单,明确服务内容和办理流程,全部上墙;三是开展一次能力提升行动,整治室内外环境,落实改厕任务,清理规范台帐。
附件:1、乡(镇)健康脱贫整改工作排查表
2、健康脱贫整改问题一览表
3、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调查表
4、村卫生室建设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