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登录铜陵郊区五务公开平台!
欢迎来到[退出]铜陵郊区五务公开平台!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列表  >  正文

海南:惩治“害群马”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日期:2017年1月18日 19:05     浏览量:7836

近日,海南省纪委出台《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巡察制度的意见(试行)》,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压实“两个责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据了解,内部巡察工作的重点对象是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内设各部门、各派驻纪检组负责人;省各派出纪工委、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属企事业单位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巡察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发挥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自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省纪委常委会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根据被巡察部门和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内部巡察可分板块、分片区、分专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按照准备、进驻、报告、汇报、反馈、整改、问题线索移交、问题线索调查处理等程序开展。省纪委成立内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省纪委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设立内部巡察组,承担具体巡察任务。巡察组组长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并授权。

 海南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抓好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对内部巡察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完善制度机制,坚决惩治“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詹君峰 杨和平)

主办单位:中共铜陵市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版权所有支持:铜陵市极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ICP:皖ICP备10007282号-3

浏览量: 1333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