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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通报五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 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4日 00:32     浏览量:6550

无为县福渡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王受武受贿问题。经查,2004到2007年,王受武在任福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无为县平安粮油收储站经营者吴某人民币68.5万元,为其谋取利益。无为县纪委决定,给予王受武开除党籍处分。无为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受武有期徒刑11年;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无为县陡沟镇金李行政村原党总支委员、民兵营长李月保贪污问题。经查,李月保自2006年任无为县陡沟镇金李行政村民兵营长以来,利用自己分管五保、特困、低保等事务的工作便利,虚报骗取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补助金共计6.18万元。无为县陡沟镇党委研究决定并报无为县纪委批准,给予李月保开除党籍处分。无为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芜湖县新芜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沈显荣受贿等问题。经查,沈显荣在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且数额巨大;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芜湖县纪委决定,给予沈显荣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繁昌县平铺镇五华村党总支书记冯习道私设“小金库”问题。经查,2012年以来,冯习道伙同该村其他多名村干部,利用虚列改水改厕项目、虚列水利工程支出等方式套取上级奖补资金共计19.08万元,私设“小金库”,主要用于支付村招待费、车费、购买土特产等。繁昌县纪委决定,给予冯习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其他涉案村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南陵县交通运输局法制科副科长高杨收受礼品问题。经查,2013年底,高杨在任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暨主持工作期间,收受南陵运山公交有限责任公司1部价值5480元的手机。南陵县纪委决定,给予高杨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退缴。(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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