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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6年4月5日 23:12     浏览量:6531

    一、固镇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李明胜私设“小金库”及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0年1月至2014年2月,该校将出租的教室、门面房、宿舍、食堂等所获收入近60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单位日常支出,期间李明胜挪用16万元。同时,李明胜以报销燃油费方式报销个人往返蚌埠和固镇的出租车乘车费13000余元,用公款报销人情往来、快餐店储值卡和个人用品等费用15000余元。2016年1月28日,市纪委给予李明胜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至正科级),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延安派出所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发放福利补贴问题。2013年春节、中秋节和2015年中秋节期间,该所收受辖区营业场所赠送礼金16万余元、超市购物卡1.8万元,用于在“两节”期间为所内民警、协警、工作人员发放各种福利补贴。2016年1月28日,市公安局给予该所原所长蒋勇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原教导员龙鹏、万惠胜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怀远县兰桥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刘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4年春节前,刘健收受张坝村和陆圩村以拜年为名所送中华烟两条、甲鱼4只、大米两袋以及以给孩子压岁钱名义所送现金2000元。2015年9月,刘健利用分管国土资源管理、建设规划的职务便利,接受群众请吃,并收受两户无证建房群众所送中华烟两条、古井原浆年份酒两箱和5000元现金。刘健还存在多次违反规定买卖土地非法获利,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错误。2016年1月,怀远县纪委给予刘健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五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分交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5年中秋节、春节期间,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分交警违规收受农班客运公司车队礼金。其中,城关中队原副中队长张耀武收受现金17000元,交警李少如收受现金12000元,城南中队副中队长钱友西收受现金6000元。2016年2月3日,五河县纪委分别给予张耀武、李少如、钱友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五、固镇县刘集粮油收储库违规发放职务补贴问题。2015年2月,该单位违规发放职务补贴。其中,原主任王巍领取22400元,工作人员宋忠玉领取17000元,主办会计丁刚领取17000元。王巍、宋忠玉还存在使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问题。2016年2月22日,固镇县纪委给予王巍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宋忠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丁刚免于党纪处分。

    六、怀远县淝河乡季圩村党总支书记季德好违规收受财物等问题。2011年至2015年,季德好先后收取3户群众所送购物卡4000元、现金3000元,对村民去世不火化土葬的行为不制止。2015年7月,怀远县淝河乡党委给予季德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蚌埠市纪委)


主办单位:中共铜陵市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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