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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通报三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6年4月15日 17:55     浏览量:6676

    一、蒙城县高级职业中学副校长王学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至2015年,蒙城县高级职业中学初中部顶风违纪,连续出现两次乱收费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王学聘作为分管初中部的副校长,没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2月1日,蒙城县纪委给予王学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利辛县安监局局长康勇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09年6月至2015年8月,康勇在担任利辛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该单位发生朱兵和刘国亮二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康勇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不力的问题。2015年12月11日,合并其他违纪问题,利辛县纪委给予康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涡阳县原花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毅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原花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毅在任期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致使花沟镇花沟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张志明、支部委员张祥涛及镇政府干部张云兰三人,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的问题,张毅应承担监督责任。2016年2月23日,涡阳县纪委给予张毅党内警告处分。(亳州市纪委)

主办单位:中共铜陵市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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