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陵市郊区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郊办〔2015〕21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
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推进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铜陵市郊区委员会办公室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关于推进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建设的
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深化村务监督工作,有效规范农村干部廉洁履职,维护农村集体和广大村民利益,切实发挥村务公开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推进“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建设。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核心,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以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村“三委”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廉政勤政。构建起程序规范、科学监督的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格局,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民主公开、群众参与。按照村级事务民主公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调动群众参与管理、监督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操作简便,科学管理。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列入公开、承诺、公示范围,实行系统化录入、网络化管理,内容易懂易看,便于操作实施,利于群众监督。
(三)内容真实,运作规范。公开内容要符合客观事实,确保公开、承诺、公示内容真实性、时效性;公开时间、内容、程序相对稳定,具有一致性。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扣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边推进边完善村级事务管理内容和程序,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及时解疑释惑,提升群众对村务管理和村干部的满意度。
三、规范公开内容
定期公开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工作,对村“三委”主要负责人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承诺情况和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公示(简称“三公开、两承诺、一公示”)。
(一)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等重大事项,必须按时公开。
党务公开内容:乡镇办包村干部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现任村“三委”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及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员年度变化;党组织、党员评先评优情况;党组织、党员学习活动等情况。
村务公开内容:集体固定资产经营及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发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林木采伐;宅基地申请审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及招投标;种粮、良种、农机等涉农补贴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五保供养、村民最低生活保障费发放;计划生育审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大病救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房建设及分配方案;土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户籍管理;村民福利发放;其它关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财务公开内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资产、资源对外承包的收入;集体土地出让收入;村办企业经营性收入;上级和有关部门的专项政策性扶持收入;集体经济在金融机构和财政存款的利息收入;有关部门和个人向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的捐助收入;区、乡镇办对村集体的评先评优奖励收入;村集体其它收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公益性建设和直接经营活动支出;报刊费、通讯费、水电费及办公经费支出;村干部和聘用人员工资报酬;村民福利及其它支出。
(二)村“三委”任期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要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任期目标任务承诺:对任期内村庄发展规划、解决村民关心的主要问题、制定的实现目标任务的具体措施作出承诺。
年度目标任务承诺:对年内为村庄整体发展解决的重点事项、措施、达到的目标作出承诺。
(三)村“三委”主要负责人对承诺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公示。
四、规范操作程序
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统一建立“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统一维护管理。乡镇办纪(工)委负责公开信息的审核确认和录入工作,可以根据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每月15日前更新上月“三公开”内容,每年1月30日前更新“两承诺”内容;每年6月25日前更新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措施。村民通过本人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登录本村平台,根据网站索引查看公开内容。
原则上按照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信息整理上报。村“三委”负责整理、上报公开信息。村“三委”要根据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村民关注的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形成公开内容,做到重大信息定期提供,急需信息随时提供,村民有要求的信息按时提供,乡镇办直接掌握的公开信息,在录入前要以“公开信息通知单”的方式告知村“三委”。
(二)村级把关审查。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对村提供的公开信息对照有关要求,认真审查把关,提出初审意见,并签字盖章,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
(三)乡镇办审核录入。各乡镇办纪(工)委要及时与涉及到公开信息的部门进行对接,对各村上报的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在确保内容真实有效后安排专人录入平台。
(四)公开内容质询。村民对公开内容有质疑的,通过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公布的电话、邮箱及信访等形式,向区、乡镇办纪(工)委反映。
(五)跟踪监督落实。各村“三委”自收到区、乡镇办纪(工)委督办单,在2个工作日内,对村民提出的意见给予解释和答复。
五、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6月20日—6月30日)。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建设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密切协作,分别做好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指导和网站建设。各乡镇办党(工)委对推进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建设负主体责任,纪(工)委负监督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调度,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并成立相应推进工作机构。
(二)搭建网站,整理信息(7月1日—7月20日)。各乡镇办结合各自实际,筹备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对相关单位和村“三委”参加培训,整理公开信息资料。7月5日前,区级网站搭建完成。7月15日前各乡镇办完成本乡镇办网站建设,平台调试运行无误,录入5、6月份公开信息。7月20日前,各乡镇办完成1—4月份各村公开信息的整理上报审核。
(三)录入信息,完善制度(7月20日—7月30日)。7月30日前,各乡镇办完成信息录入工作,按照边运行、边完善的原则,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监督平台日常使用管理、信息更新维护、督查考核等制度,确保监督平台准确有效运行。要把阳光村务监督网络平台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三委”主要负责人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农村干部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四)宣传推广,营造氛围。平台建设完成后,各乡镇办要采取会议通知、集中培训、短信微信、发放明白纸和公开信等方式,对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进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调动群众参与管理、监督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乡镇办要及时提供推进过程中的亮点和特色工作,在全区进行经验推广。
中共铜陵市郊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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