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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陵市郊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9月22日 19:56     浏览量:8097

郊办〔201447

 

 

关于印发《铜陵市郊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

监督委员会制度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铜陵市郊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铜陵市郊区委员会办公室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93

铜陵市郊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我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村民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若干规定(试行)》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皖纪发〔20101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各村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二、工作目标

(一)有效整合各种监督形式,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和决策的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村务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

(二)建立完善对村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推进。在工作中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立足服务大局。坚持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中心,以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为着眼点,以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着力提高村级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监督。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广泛参与、依法监督、职责明确、程序完备、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三)坚持改革创新,着眼求真务实。积极探索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规律,总结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运作机制,促进监督工作从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向村干部民主决策、履职情况延伸,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四、实施步骤

本着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即先在灰河乡、大通镇、铜山镇、安铜办事处21个村(居)规范推进村务监督制度。结合村两委换届, 10月底前在上述各村(居)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9月上旬)

1)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要求;

2)做好调查研究,制订工作方案;

3)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9月底前)

1)提名环节。村党组织在充分征求广大党员、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2)审核环节。乡镇办纪(工)委和村党组织根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组成结构和候选人基本条件,做好候选人的资格审核工作。  

3)选举环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得票数超过应到代表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三)建章立制阶段(10月)  

1)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各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2)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各乡镇办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指导各村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章程》、《村务民主管理制度》和《村民主监督制度》,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施行,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组织、民政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201410月底前全区所有村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重点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转制度、议事规则、履职保障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考评奖惩制度、工作报告制度、会议记录制度等,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三)强化硬件建设。各乡镇办要按照八有要求,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硬件建设,即有办公场所、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档案柜、有工作制度、有履职记录、有计算机电话等办公设施,为实施有效监督创造条件。

四)落实基本报酬。探索建立村监督委员会人员基本报酬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机制,确保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工资报酬(具体办法另发)。

(五)加强督查指导。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要严明责任,限期整改,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整体推进。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培训、指导和监管,不断提高依纪依法监督的能力,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各乡镇办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中共铜陵市郊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493日印发

   (共印30份)

主办单位:中共铜陵市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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