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严光荣等四位同志诫勉谈话的通知
大通镇纪委:
根据2015年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综合考核情况,大多数村监委主任经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大通镇民主经济合作社严光荣、大通镇新建村朱玉祥、大通镇金华村佘虎保、大通镇和悦村徐兴旺为“基本称职”等次。根据区纪委《关于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郊纪〔2015〕15号)文件规定,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应扣发当年绩效考核基数的30%。为充分调动村监委主任的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和内在动力,经研究,决定暂不扣发上述4位村监委主任的绩效工资的30%,但责成大通镇纪委给予上述4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要严肃指出上述4位同志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步工作目标和方向,努力做好整改工作,要不断强化自身综合素质,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好成绩。诫勉谈话结果要及时上报区纪委监察局。
中共铜陵市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陵市郊区监察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