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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7月5日 12:29     浏览量:5238

县(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局: 

  现将《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铜陵市财政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优质、方便群众”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建设标准  

  2021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达标单位予以奖补,按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0.55万元标准(其中0.05万元为人员培训经费),对2021年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项目达标单位予以奖补。支持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服务能力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标创建,为2家独立厂矿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医疗设备。  

  二、资金保障  

  市财政安排项目资金 175万元,其中用于2021年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单位奖补资金96.8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资金78.2万元。  

  三、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5月6日一5月25日):县(区)卫健委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6日一10 月31日):县(区)完成年度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医疗设备政府招标采购工作。 

  (三)组织验收阶段(11月1日一11月30日):根据2021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市级复核结果,市财政拨付项目达标县(区)奖补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协调保障措施,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强项目管理。市、县(区)卫健委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督查指导,加强对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不按项目申报内容建设的单位,将收回市级财政项目资金。  

  (三)规范建设程序。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规范建设,确保项目质量。     

  附: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计划表    

2021年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区) 

建设内容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奖补 

奖补标准 

奖补金额 

医疗办公设备采购明细 

预算价格 

合计 

预算价格 

市财政 

县区财政 

其它 

来源 

1 

枞阳县 

计划建设84个村卫生室 

0.55万元/村卫生室,0.55万元/社区卫生服务站 

46.2 

  

  

46.2 

46.2 

  

  

2 

铜官区 

计划建设4个村卫生室,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12.1 

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彩超1台 

35 

47.1 

47.1 

  

  

3 

义安区 

计划建设39个村卫生室 

21.45 

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彩超1台 

43.2 

64.65 

64.65 

  

  

4 

郊区 

计划建设31个村卫生室 

17.05 

  

  

17.05 

17.05 

  

  

5 

  

  

  

96.8 

  

78.2 

175 

175 

  

不足部分,县区或机构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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