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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县:以筛促改 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3日 09:51     浏览量:6963

  “违纪事实见面材料中违纪性质叙述不准确,被调查人简历缺项未写清工作经历,两项瑕疵建议完善。”江苏省丰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案件质量监控员高扬指出本室卷宗中的不足。

  今年以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纪委监委对所有移送审理案件实行“过筛式”评查,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出台《案件质量监控员暂行办法》,对案件线索来源、受理范围、立案环节的案件材料、审查调查环节的案件材料等审核进行了规范。要求案件质量监控员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手续不完备、程序不合规、材料不齐全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形成书面补正建议,并向所在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汇报,把好本部门案件的“出口关”。同时,案件质量监控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补证确保案卷移送审理前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材料齐全。目前,已确定25名有办案经验、程序意识较强的人员作为案件质量监控员。

  “案件质量是办案的生命线,开展质量评查就是要‘过筛’‘找茬’,以查促改,推动案件查办部门不断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提升案件质量,不放过任何细节,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丰县纪委监委还采取“业务指导+讲解标准+考评分析”的方式,重点对反复出现的老问题和上级要求进行统一辅导,每季度对案件质量监控员审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对案件质量监控员审核把关情况和办案部门的案件质量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与监督责任考核挂钩。

  “由案件质量监控员指出我们在案件程序、文书、归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手把手’的指导确实让我受益匪浅。”丰县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赵文倩在接受案件“过筛”评查后说。

  此外,丰县纪委监委还通过压实经办人员责任,让案卷提前过一遍“筛子”,以案件质量的高标准、严要求,倒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从而着力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截至目前,丰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监控员共对办理的130余件案件,150余册案卷进行形式审核,发现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40个,提出补证意见35条,并全部纠正。(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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